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08 2.公司名稱: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獲公開收購人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開 收購人」)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通知及公開收購申報書件副本。 公開收購通知書主要內容: (一)公開收購對價:每股現金新台幣0.8元整。 (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低數量:預定收購數量160,000,000,預訂最低收購數量 100,000,000股,若已達前述最低收購數量,則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即告成就。 (三)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2年10月9日起至民國102年11月18日,接受申請應賣時間 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台灣時間)。惟公開收購人 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 間。 (四)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公司於接獲 公開收購人送達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及相關書建後7日內召開董事會,並就規定事項為 公告並作成書面申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請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 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