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2年12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600,000股。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2年12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276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於103年3月19日經授中字第103331825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1,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18,000,000元。 (二)本次增資股票:普通股1,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6,000,000元。 (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43,4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34,000,000元。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3年4月10日(星期四)發放並自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提供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本人之證券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