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16 2.公司名稱:精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於民國103年6月9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46,406,960元 ,銷除已發行股份4,640,696股,台端對本減資案如有任何異議,請自民國103年6月16日 ~民國103年7月17日(郵寄以郵戳為憑)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受理地址為為新竹縣竹北 市台元街36號3樓之7財務部收,特此通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