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 南山人壽 證交所台灣期貨交易所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2
2.公司名稱:本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簽約日期: 102/11/12
(2)委託代收價款行庫:台灣土地銀行西屯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行庫:台灣銀行西屯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