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2/06/18 2.重要決議事項: 承認事項: (一)通過本行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票決結果:贊成為146,260,022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88%。 反對為0權;棄權為172,371權。 (二)通過本行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票決結果:贊成為146,260,022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88%。 反對為0權;棄權為172,371權。 (101年度可供分配盈餘新台幣141,046千元,其中提撥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42,314元, 可供分配股利金額98,732千元,擬分配現金股利98,732千元,每股配發0.4231元) 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本行「公司章程」及公司名稱案。 本議案修正動議經表決通過,本行名稱更名為: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瑞興銀行,其餘照案通過。 票決結果:贊成為146,261,133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84%。 反對為0權;棄權為228,938權。 (二)通過修訂本行「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票決結果:贊成為146,260,022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84%。 反對為0權;棄權為230,046權。 (三)通過修訂本行「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並更名為「董事選舉辦法」案。 票決結果:贊成為146,260,022權;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99.84%。 反對為0權;棄權為230,046權。 選舉事項: 選舉本行董事及監察人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