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監察人-王正義、大台北銀行常駐監察人 (2)監察人-李健政、大台北銀行監察人 (3)監察人-鄭文輝、大台北銀行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9/06/08~102/06/17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配合審計委員會成立,代替監察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