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1/06/21 2.重要決議事項: 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 一、報告事項: (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一○○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三)一○○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四)一○○年度轉投資各子公司及重大投資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通過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通過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一)通過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 (三)通過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訂案。 (四)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 一、股東現金股利19,373,500元(每仟股配發300元) 二、股東股票股利45,205,00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 三、員工紅利996,215元 四、董監事酬勞4,084,481元 五、改選董事七名、監察人三名:怡安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明 勳、南茂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南聯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洪醒、中 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黃正安、楊俊賢當選董事,莊涵雯、黃博 聞、許雅雄當選監察人。 任期為:中華民國101年6年21日至104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