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26 2.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資金貸與之額度、原資金貸與 之金額、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及原因:東碩電子(昆山)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直接持 股100%之孫公司、67,218仟元、0仟元、59,553仟元、孫公司營運周轉。 3.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無。 4.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184,069仟元、-86,775仟元。 5.計息方式: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孫公司,故不計息。 6.還款之條件或日期:以應收貨款沖銷貨與金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9,553仟元、 22.1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資金貸與企業最近一年度業務交易 總額之比率:12.01% 9.子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 10.本公司對前項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背書保證餘額:59,553仟元、0。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貸與金額為美金205萬、最近期財報係指101年上半年財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