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 102/06/25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事項 a.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承認民國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a)普通股股利: 現金股利 106,219,257元(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58元) (b)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315,096元 (c)配發董事酬勞 0元 (2)討論事項 a.通過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案 b.通過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c.通過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