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霧峰區南勢里豐正路工業巷10號(本公司2f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 一○二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3) 一○二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餘額報告。 (4) 報告大陸投資情形。 二、承認事項: (1) 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2)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3) 擬辦理本公司上櫃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決議辦理103年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股東 之提案、受理期間及受理處所事宜。 (1)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於103年04月01日至103年04月11日下午5時 止,以書面文字不超過300字,並在信封上註明「股東會提案函件」,向本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提案地點:台中市霧峰區南勢里豐正路工業巷10號,連絡電話:(04)23335593 #900。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