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副總經理徐文鍵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在無損 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經理人目前所擔任其他公司職務的競業 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副總經理徐文鍵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瀚陽(廣州)鋼鐵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區瀚廣街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貨物進出口;環境保護專用設備製造;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金屬及金屬礦批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