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1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3,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 日股東名簿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購基 準日以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辦理併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辦理增資之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認股基準日及繳款期間等相 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及方式、募集金額、計劃項 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 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包括但不限於代表本公 司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契約及檔案),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 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