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2/10/15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24,967,900元,每股配發0.52086123元。 (2)現金股利:新台幣24,967,900元,每股配發0.52086123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24,967,900元,每股配發0.5元。 (2)現金股利:新台幣24,967,900元,每股配發0.5元。 4.變更原因:本公司因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