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15 2.公司名稱:永美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otc 102年7月24日證櫃審字第1020100926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及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如下: 一、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況(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份 102年10月 102年11月 102年12月 現金流入 54,330 55,081 42,862 現金流出 (44,939) (50,466) (48,628) 二、銀行融資額度與使用情況(單位/新台幣仟元) 融資額度:87,000 已用額度:64,979 額度餘額:22,021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