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1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553550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5535500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73.3315082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新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配股基 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拼湊者,一律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拾五入),其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財務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指令須予變更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