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3款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03/10/13 3.發生緣由: (1)勝華科技(股)公司於民國103年10月13日發佈重大訊息,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 (2)本公司與子公司持該公司應收帳款金額共計新台幣85,149仟元。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 本公司與子公司持該公司應收帳款金額共計新台幣85,149仟元,佔本公司 103年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資產總額4.09%。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本公司已委律師採取法律措施。 6.預計可能損失:基於穩健原則,本公司將對勝華公司之應收帳款全額提列備抵呆帳, 對本公司每股盈餘影響為2.21元,實際損失金額待後續法律程式確認。 7.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積極尋求所有可能的方式,持續追?該公司聲請財務重整之 後續發展,以期降低影響數。 8.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