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7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14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規則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monster holding co., ltd.,放棄認購股數:3,768,437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2)董事:agi holding co., ltd.,放棄認購股數:2,749,129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3)董事:吳維廉,放棄認購股數:68,728股,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