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14 2.公司名稱: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3年10月9日接獲公開收購人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通知,爰依法令規定成立審議委員會。 6.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於103年10月14日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除現任獨立董事 黃文進先生與邵建華女士外,另遴選劉心平先生為審議委員,並將召開審議委員會 ,就規定事項為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