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8款 1.事實發生日:102/03/18 2.債權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南科學園區分行 3.發生緣由:與銀行債權債務協商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 一、本公司已獲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南科學園區分行同意貸款到期日展延至 民國102年6月30日止。 二、授信額度不再動用。 三、連帶保證人為本公司董事長蕭宇成先生。 5.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作重大訊息說明。 6.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將依授信案件核准通知書及協議清償事項配合辦理。 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南科學園區分行將於102年5月20日檢視本公司之營運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