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20 2.公司名稱: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調整會計師查核後營收淨額與自結數差異,原代收代付帳列為營收, 更正申報102年12月本月營業收入淨額及102年12月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原申報102年12月本月營業收入淨額4,730(仟元),更正為3,975(仟元), 減少755(仟元),原申報102年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261,751(仟元), 更正為260,996(仟元),減少755(仟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