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許逸弘/本公司董事長 4.私募股數或張數:2,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5,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 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本公司以103年03月26日為定價基準日,依上述定價 方式計算,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每股xxx元。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依主管 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訂價之依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資金之用途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擴展業務需要,預計將可對公司的獲利機會 及市場競爭力之提升均有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透過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的時效性,且有限制轉讓的 規定亦可確保長期營運發展,如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除礙於時效,亦恐難迅速挹注 所需資金,故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實有其必要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3/03/26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4.7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3.78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法令規定外,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03/03/26~103/03/27。 (2)本次私募基準日:103/03/27。 (3)剩餘1,000,000股私募額度將於103/04/21屆滿一年,故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 (4)本次私募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擬授權董事會於限制期滿 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