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26 2.事件緣由: led背光市場已過度競爭,加上產品價格下跌,導致營收及獲利能力逐年下滑 並不斷產生虧損,已不符生產效益,故本公司於103年5月底背光廠封裝線停止生產。 相關產品改以委外模式生產,並同時持續鞏固現有照明客戶,加強與代工廠供應鏈 之運作,並致力於公司產品快速轉型。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 背光封裝-產量(仟件) 100年:126,491 101年:125,393 102年:85,594 停產後:0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80%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7.決策過程:本案於103/05/26董事會決議通過。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