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27 2.公司名稱: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103年5月8日(103)證保 法字第1031001077號函,就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補充說明並重新上傳。 6.因應措施:本公司103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增加私募規則性投資人、證券承銷商 評估意見書及解除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並於103年5月27日重新 上傳。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