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3/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楊 勝 輝 董 事:楊 世 豪 董 事:德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顏德新 董 事:德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靜宜 董 事:德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康仲豪 獨立董事:羅 文 森 獨立董事:蘇 雲 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得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楊勝輝 董事 楊世豪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楊勝輝 董事,皇將(上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及法人代表人 楊世豪 董事,皇將(上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同普路1220號3樓301室-6。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貼標籤機與列印標籤機及相關零組件之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