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brighton-best international,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880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98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8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配合美國子公司未來營運發展規劃及資金狀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係屬100%轉投資之子公司,未提供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70052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4704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限一年,借款人得隨時還款 (2)日期: 自動撥日起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50887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5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