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3月12日及102年4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新台幣26,264,320元,發行新股2,626,432股。本次現金增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4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0165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並奉經濟部102年5月21日經授商字第102010917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變更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0,000,000元。本次增資新股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02年6月13日證櫃審字第10200136622號函同意於民國102年6月17日(星期一)正式櫃檯買賣。 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之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59,373,5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593,735,680元。 (二)本次增資新股:普通股2,626,43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6,264,320元。 (三)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共計6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20,000,000元整。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辦理股務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三、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擬訂於102年6月17日(星期一)採無實體發行並上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一)已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本公司將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六七一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未曾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檔案及印鑑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檔案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