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英進 董事:鄭振煌 董事:林允良 董事:陳華榮 獨立董事:李春暉 獨立董事:吳川輝 獨立董事:林和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陳英進 董事:鄭振煌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英進 目前擔任 聯積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鄭振煌 目前擔任 聯積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區光明街道同富裕03-01地塊b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tft-lcd模組代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