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18 2.公司名稱: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原始股東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3/06/18截止, 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之規定, 公告自103/06/19~103/07/21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得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元大銀行雙和分行及其全省各 分行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盡速將貴股東所認購 之股數,撥入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635711。 地址: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