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3年4月16日經董事會(代行股東常會職權)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 1,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15,000,000元。本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3年5月1日通傳傳播字第10300263060號函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7451號函核准,自103年5月16日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3年6月16日經授商字第1030110915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大揚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有線電視系統經營業務。 2.廣告之企劃、設計、製作及代理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3.電視轉頻器、解碼器及電視器材之買賣業務。 4.前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5.g901011 第一類電信事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6.g902011 第二類電信事業。 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60,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嘉義縣朴子市德興里新吉庄536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告方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5年8月28日;民國103年4月16日第十八次修訂。 (八)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607,000,000元,分為60,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全額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07,000,000元,分為60,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自102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15,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無償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為1,50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 2.分配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可由股東自行湊整股,未能合併整股者,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其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2,000,000元,分為62,2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概為普通股。 (十一)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三)領取時程:本公司茲訂於103年5月28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開始領取日:103年7月11日,請於領取當日起,駕臨本公司辦理,電話:(05)3796699。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