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06/28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依101年3月16日當時已發行股數37,415,711股計算 現金股利:新台幣93,539,273元(每股約新台幣2.5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18,707,860元(每股新台幣0.5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依目前101年6月28日已發行股數43,294,161股計算 現金股利:新台幣108,235,403元(每股新台幣2.5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 21,647,090元(每股新台幣0.5元)。 4.變更原因:經股東提議修訂於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5.其他應敘明事項: 隨著股利分派之變更,依公司章程規定之比例調整董監酬勞及員工分紅。 調整前: 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3,547,744元。 發放董監酬勞:新台幣2,360,000元。 調整後: 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4,101,553元。 發放董監酬勞:新台幣2,734,366元。 |